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过户限购一方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过户限购一方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直系亲属(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)可以***取赠与形式过户,不受限购影响,但赠送方四年内不能在购房。
赠与双方于预约日的预约时间段携带身份证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、国土证、不动产证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)办理(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)登记业务。税费为评估价的4%。
1、如果买房人由于限购导致无购房资格,则应当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,买卖双方均可解除合同,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。需要注意的是,若是卖方迟延办理过户手续,且武汉发布限购令后才导致买房人无购房资格,则不能免除卖房人的违约责任。
2、如果买房人由于限贷导致无法办理贷款,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则应当自筹资金补足余下购房款,继续履行合同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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