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委托公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委托公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房屋买卖中的全权委托,是指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全权代为办理房屋买卖等各项事宜。全权委托范围包括:代为进行买卖协商、代为签订买卖合同、代为收支购房款、代为交付接收房屋、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事宜。
另外,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全权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,需要详细说明委托的具体授权项目、权限。不能笼统的说是全体委托。
您好 房屋过户委托公证不是必须要求是亲属的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,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。
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。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,应当经委托人同意;因情况紧急,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,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,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委托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委托公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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